越秀区公循分局经济犯法侦察大队考察证明,从2006年至2008年期间,余某在游说事主黄某、卢某等10多人投资后 lv新款3折賣,起初曾以本金跟分红的方法返还给他们一些“利润”。但从2008年5月开端,她就以亏损为由全面结束支付利润分成,也没有偿还本金,直至逃匿。造成10多名事主投资本金丧失400多万元。

  新快报讯 (记者 李国辉 通信员 罗裕秋 黄岳林)“你给我钱,我拿来投资服装厂,包你3个月内赚到两三成利润!”广州女子余某自前年年中开始,以如斯“优厚前提”到处游说别人合作投资,十余名事主共“投入”400多万元。2月11日,越秀警方在海珠区某酒楼内将“世间蒸发”的余某抓获。

  去年12月29日,越秀警方接到黄某等8名事主的报案称,他们被余某以配合投资的情势欺骗。本来,在2007年7月到去年年初间,余某先后向8名事主称,她在惠州市设有服装工厂,而且与惠州市、广州市等地的电视台签署了加工表演服装的合同,所获生意利润丰富。若与她合作投资,可在投资协作周期的3个月内赚取20%―30%的利润。黄某等8人先后投资共235万元。但直至去年5月,余某岂但不兑现返还高额利润的许诺而且杳无消息。

  另外,为进步市民对经济诈骗犯罪的懂得和意识,本日上午10时至中午12时,越秀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将在好汉广场举办宣扬征询运动。

  此外,余某还谎称本人同广州市中山三路某贸易城的老板关联很好,能够通过内部认购商铺。每个商铺价钱在11万至13万元之间,不但每月可收取房钱3500元,5年后还可返还本金,导致多人受骗 lv官方網法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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