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外,公诉人还出示了陈裕平妻子的陈述。据陈裕平妻子陈述,去年6月2日,她接到陈裕平的电话,让她将家中的赃款转到亲戚家,于是她将家中42万元转到了弟媳家,后来这42万元退赃。
陈裕平辩称,他固然意识涉案的8名承包商,但和他们并没有权钱交易。他说自己之前在侦察机关的供述是在“非正常情况”下不得已作出的。“我当时被关一个数平方米大的斗室间内,被持续审判几天几夜没合眼,精力恍惚,后来就依据检察机关供给的一些资料写了供述。行贿人名单是检察机关提供的,数额是按工程款的10%折算出来的。”
而公诉人则出示了石岩街道城建办两位工作职员的证物证言。其中一位详细履行招投标工作的人员称,在陈裕平主管这项工作前,工程发包都是通过公然招投标进行;而陈裕平主管后,除有一次为公开招标外,其余的都为邀标。陈裕平通常会跟承包商磋商,怎么操作把工程包给这些承包商;而为了好处均衡并躲避工程太大须要公开招标的划定,陈裕平有时将大工程拆分再分包出去。
昨天,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陈裕平因涉嫌收纳贿赂国民币369万元、港币25万元,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。据指控,陈裕平涉嫌应用职权,将辖区内的市政工程发包给熟悉的承包商而收行贿赂。庭审中,陈裕平否定了检方全体指控,他宣称此前供述是在“非畸形情形”下作出的,并不属实。
“刑辩律师第一人”担负辩护
被控收受8名承包商贿赂
昨天,陈裕平还向法庭申请涉案的8名承包商到庭作证。此案将择期再次休庭。
对公诉人出示的城建办工作人员的证言,陈裕平称不属实。他说自己分管城建、工务,后来街道办成破了招投标小组,自己虽然是组长,但很多招投标事项都要经由小组探讨决定,不是一个人说了算,而起诉书中指控的一些建设名目也不是他主管,良多项目有专门的引导负责,他无奈插手。
对本人妻子的陈说,陈裕平称自己当时不给妻子打电话。陈裕平的辩解律师则提出,这42万元并不是赃款,而是陈裕平家的积蓄以及其妻子的借款。
田文昌律师当庭对公诉机关提出的证据提出了10点质疑,包含有的涉案工程在案卷中从没呈现过,起诉书中提及的局部行贿行动在时光上与相干工程发包对不上,相关证人证言表述过于“完整一致”等等。
据指控,其中黄某文通过“围标”的方法取得石岩街道常设泊车场工程、料坑新村整改、官田核心小区整改等十多少个工程的承包权,陈裕平因而屡次收受黄某文送的感激费,共计人民币107万元,港币10万元。汤某标失掉石岩湖生态林种植等工程,送给陈裕平感谢费人民币134万元。庄某环、张某明、黄某和、刘某辉、廖某坚、张某凯也获得工程,分辨送给陈裕平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的感谢费。
昨天,陈裕平的部门亲友到庭旁听。针对公诉人指控的65次收受8名承包商贿赂,被告人陈裕平全部予以否认。另据懂得,陈裕平聘任了号称“中国刑辩律师第一人”的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担任其辩护人。
被告人陈裕平现年53岁,大学文明水平,曾任宝安区石岩街道办副主任。据指控,陈裕平在担任石岩街道办副主任期间,利用主管石岩街道城建、工务工作的方便,擅自决议将石岩街道的市政工程发包给承包商黄某文、汤某标、庄某环、张某明、黄某和、刘某辉、廖某坚,张某凯等8人(均另案处置)承包。为使其指定的承包商中标,陈裕平请求工作人员在石岩街道市政工程招投标时,仅告诉其指定的一家承包商筹备材料,并由该承包商挂靠不同的建造公司来加入统一次工程的招投标,最后通过抽签选中中标单位。通过这种“围标”的方式,无论抽签成果如何,被陈裕平指定的承包商都能获得该次工程的承包权。陈裕平因此收受上述8名承包商的感谢费,共计人民币369万元、港币2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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